为规范研究生学籍管理,督促在校研究生认真学习并完成学业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41号)《云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云大研〔2020〕10号),学校拟对已达基本学习年限未完成中期考核的研究生做退学处理。
经通过微信与学生本人联系,因无法通过邮寄或当面送达的方式送达《云南大学研究生拟分流告知书》,现进行网络公示,公示期为三十日。公示名单内的学生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,若有异议,可于接到告知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诉,如果公示期满未收到申诉则视为已送达,将按退学处理。
学号 |
姓名 |
清退原因 |
*****112001 |
王** |
已达基本年限未完成中期考核 |
马克思主义学院
2026年8月31日